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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三押一推” 促进企业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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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入开展“三押一推”

  促进企业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银发〔2017〕96号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助力创业创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就深入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和推荐诚信企业(以下简称“三押一推”),促进企业融资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培植“三强”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企业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以“三押”为平台,积极创新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以“一推”为手段,大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服务好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建设。

  二、任务重点

  1.开展动产抵押,让企业“可变资产”变“可用资金”。 积极开展浮动抵押、钢结构抵押和最高额抵押,引导企业等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作为向金融机构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鼓励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务,向金融机构提供最高债权额限度内的抵押。

  2.开展股权质押,让企业“死股权”变“活资金”。深入挖掘股权内在价值,支持企业等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务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

  3.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让企业“无形资产”变“真金白银”。充分发挥泰安作为全国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的优势和作用,支持企业等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拥有并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

  4.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释放信用红利。信用是金,信是贷的基础。要加强企业信用意识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文明诚信企业”评选等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培育更多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将企业信用及时转化为融资成果。要稳步推进辖内中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施信贷信息“红榜”发布制度,精准支持守信企业,提升企业信用建设水平,破解企业融资的信用瓶颈。

  三、保障措施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有效手段,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盘活企业资产,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各级人民银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把“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当作一项重点任务,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搭建载体,扩大效果。通过举办培训班、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熟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抵押、质押等融资手段。各级人民银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组织融资需求对接会、银企座谈会等,搭建银企沟通合作的桥梁,并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紧跟企业需求,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信贷流程和定价,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不断扩大“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成果。

  3.加强调度,强化激励。各金融机构要按季填写《“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将 “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纳入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对工作推进较快、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贴现;对支持效果明显的法人金融机构优先满足再贷款和常备借贷便利需求,并在宏观审慎评估中予以适当倾斜;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金融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市工商局对“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利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红盾专刊、泰安红盾微信等渠道加以宣传推广。

  4.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人民银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对疑难登记问题,要逐级请示,多方会商,只要相关当事人同意办理登记,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办理登记。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各级人民银行要深入实施信贷信息“红榜”发布制度,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优质股权企业、“文明诚信企业”等信用良好的企业,为金融机构采信授级提供参考依据。对新申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把金融部门的信用记录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各金融机构对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给予融资授信限制等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38-365365怎么进不去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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