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撤销设立登记的听证告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的听证告知

  泰山工商撤听告字[2017]1号

  泰安市鼎林商贸有限公司:

  刘明虎向本局反映,有人以其名义注册登记了泰安市鼎林商贸有限公司,本人称不知情。现已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被许可人泰安市鼎林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70902200057416)设立登记所依据的登记材料不具有真实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本局拟撤销泰安市鼎林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8-6116960

  泰安市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