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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消费者协会2017年一季度受理投诉分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来源:泰安市消费者协会 点击:次 作者:宗国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2017年一季度投诉分析

泰安市消协系统一季度受理投诉18件,解决18件。涉案金额0.682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6832万元。

在消协系统接到的所有投诉问题中,从性质来看,质量问题12件仍居首位比66.7%价格问题1件5.5%售后服务问题3件16.7%。由此可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若从投诉类型来看,消费者投诉则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交通工具类投诉数量列前三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72.2%以上。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数量仍居首位。售后服务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售后维修技术不过硬,商品存在反复维修的现象,违反三包规定,两次维修不予退换机;经营者在销售时承诺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最集中的问题。

   生活日用商品类投诉时有发生。问题集中在厨房用品、五金交电等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一、产品质量不稳定;二、网购商品虚假宣传销售突出。

例如:消费者袁某2017年2月在泰安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上经营的天猫店铺“XX电器专营店购买两件XX无线眼部按摩器护眼仪眼睛按摩器眼部按摩仪保护视力”购买货款金额778元,收到货发现页面宣传“XX专利正品”,实际收到货在页面和包装上面均未标注专利号码,经咨询店铺客服,客服称该商品是有专利号的,经查询《广告法》第十一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该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商家违反《广告法》,已经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汽车销售售后问题投诉多。主要涉及汽车销售商强制搭售保险、内饰等商品和服务;汽车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例如:泰安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日产汽车消费者签署购车合同,支付车辆全款后,被要求需购买全额汽车保险才能提车,否则不予提车消费者咨询其他保险公司,报价不到该公司代理价格的70%。消费者认为其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愤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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