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关于对《山东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 市局相关科室: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发〔201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6号)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省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建议继续有效39件,修订5件,失效2件,废止12件(附件1)。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附件2)。 请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8月31日10:00前报送政策法规科邮箱。 文件(附件1、附件2)电子版已发送各科邮箱。 邮箱:taianfz@126.com 联系人:董磊 联系电话:8516113 政策法规科 2017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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