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泰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 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泰工商明电〔2017〕39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案卷评查办法》规定和市局《2017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安排,市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目的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评查范围 各县级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登记注册卷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 三、参加人员 (一)各县级局法制科负责人1人。 (二)市局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法规科、市场科、商广科相关工作人员。 四、评查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县级局于12月7日上午9:00携带抽取的案卷,到市局五楼会议室,参加案卷评查培训,会后由各县级局将交换的案卷带回并组织本局人员进行评查。 第二阶段:各县级局于12月12日上午9:00携带评查后的案卷及评查结果,到市局五楼会议室,进行集中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案卷评查要做到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 (二)市局统一抽取的登记注册号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将通过外网邮箱发送至各县级局,请做好相关准备。 (三)参加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12月5日下午4:00前报送市局法规科邮箱。电子邮箱:taianfz@126.com 38-365365怎么进不去 2017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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