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泰安市工商局关于做好

  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加强合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参照省工商局关于《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的性质和目的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指导,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其目的在于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守信企业影响;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平台,降低交易风险。

  二、公示的条件

  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凡符合下列公示条件,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做出成绩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2015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重新进行申报。

  (一)设立时间满三年以上,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无经营性亏损,近两年经济效益良好;

  (二)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未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两年在相关部门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单位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合同信用管理水平;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用户档案保存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有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机构,指定一名合同联络员;

  (五)单位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法律、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六)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市内行业领先水平。

  (七)能够运用行政调解和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八)单位签订的合同,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对方当事人违法、违约或经双方协商而依法变更、解除外,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工作,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十)其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分达标,企业信用状况通过综合测评。

  三、公示的程序和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住所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企业申请公示,应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机关收到企业申请,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组织其登陆“38-365365怎么进不去”网站进行网上填报有关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由于我们借用省工商局开发的“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是山东省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表中对应“山东省、2014、2015年度”字样内容的,分别填报“泰安市、2015、2016年度”各项内容)。申报网站:登录“38-365365怎么进不去”(www.ikenn-china.com)网站首页,点击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申报步骤:第一步:拟申报企业提出申请(须向辖区工商机关提交申请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月15日截止);第二步:申报企业网上注册、登录、申报(9月25日截止);第三步:工商机关网上审核(10月10日截止);第四步: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提交日期10月15日前截止。所有申报企业请按照此申报步骤安排,完成各项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各项网上操作的,视为放弃此次申报。

  (三)通过网上申报、审查的企业,需向受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泰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知识产权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近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其他相关材料。

  (四)受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公示企业提交的《泰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五)受理机关对所有申报企业,应在受理机关内征求相关科室意见或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向同级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海关、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人行可由企业自行查询);同时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征求意见和函询汇总情况统一使用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2表格。

  (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测评标准,对推荐企业进行审查,确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并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

  (七)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配发《泰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作为该企业上个年度合同信用状况的证明。企业在参与与企业信用有关的社会活动和经营活动时,可以出示该证明。

  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未被公示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不得再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义参加经营活动。

  (八)各级工商机关对公示企业加强动态监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并建立撤销公示制度。被撤销公示资格的企业,四年内不能再次申报泰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假冒公示企业和被撤销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企业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义参加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公示活动的时间安排

  9月15前,各局做好工作部署和工作准备。

  9月25日前,各局指导企业完成网上申报。

  10月15日前,各局完成初审、函询、推荐等工作。

  10月20日前,各局将有关书式申报材料等报市局。

  11月,市局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公示,届时请登录“38-365365怎么进不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工商机关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真正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到“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中来。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查、推荐公示企业和处理相关投诉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严格时限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分阶段、按步骤做好申报、初审、推荐等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之前完成。各局务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工作总结、函询总结、征求意见情况表、汇总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书式申报材料等一并报市局市场合同管理科。

  工商机关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企业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各级工商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38-365365怎么进不去:8502118

  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6119796

  岱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8567117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225602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253089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2718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92711

  泰安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938715

  38-365365怎么进不去景区分局:5369278

  附件: 1、泰安市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资审审核表.doc

           2、泰安市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资格函询汇总表.doc

           3、泰安市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38-365365怎么进不去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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