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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泰安市工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SDGS-2017-916073-916671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08日

泰安市工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分解任务,分类公开,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提供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的公开,按规定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的动态清单管理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

  (二)按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公开。企业注册局负责企业登记信息、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企业公示抽查信息以及与企业登记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公平交易局负责与直销、传销活动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商标广告管理科负责与广告、商标活动有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市场管理科负责与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农资经营活动、商品展销、展览活动、拍卖活动有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合同管理科负责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的公开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网络监管科负责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中的违法行为、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三)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公开。立足“三定”方案划定的职责和行政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完善流程和结果公开,做到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准确。

  (四)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协作配合的领导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为加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和有序推进。

  (三)加强平台建设。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构建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舆论引导平台和更加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