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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七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七大亮点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有新变化

根据新法规定,损害对象扩大至消费者利益,自此,消费者亦可作为原告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二、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变化

保护门槛标准降低,无论是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还是企业名称、姓名、域名主体等商业标识,均要求具有一定影响即可。

三、公司招聘新员工商业秘密侵权风险

新反法明确规定,公司对于新员工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四、更加与时俱进

新法新增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做到了线下、线上共治。

五、不正当竞争侵权法定赔偿作出新规定

商业标识混淆类和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统一规定按照300万元以内赔偿。

六、侵权者不自行变更企业名称的,工商部门可直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旧法有侵权者变更企业名称的法律责任规定,但对于老赖不主动变更的,无法执行。新法明确规定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七、增加调查手段

赋予调查机关强制措施以及查询账户的取证措施,有利于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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